沈肇廷把第一案与第二案的资料并排放在桌上。
一左一右。
一场火灾。
一场坠落。
内容不同,结果相同。
都被定义为意外。
都被宣告结束。
他没有先看照片,也没有先看时间线。
他先看用语。
第一案。
「疑似电线走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初步排除外力介入。」
「相关单位已完成监定。」
第二案。
「疑似失足坠落。」
「排除他人介入。」
「无需另案处理。」
字不一样,句型却像同一套模板拆开再组装。
他把两份文件的签核页翻到最後,停在同一个位置。
备注栏。
第一案的备注栏是空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二案的备注栏也空的。
空白本身不是问题。
问题是,空白出现得太一致。
许芷晴的讯息在这时跳出来。
「我问到救护纪录了。」
「到院前十分钟,现场有一次停留。」
沈肇廷没有回「为什麽」。
他打开第一案的笔记,翻到楼梯转角那一页。
早九分钟。
他把两个时间圈起来,没有写理由,只画了一条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线很短,却足够把两个案子牵在一起。
不是因为事发方式相同,
而是因为「被修掉的时间」相同。
他切到第二案的监定摘要,往下滑,看见那行熟悉的单位名称。
不是同一个人签的,也不是同一个职称。
但那个外包单位,他在别的案子里也看过。
他没有立刻查。
他知道只要查了,这条线就会被记录。
他做了另一件事。
把两份资料的「定案时间」拿出来b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一案,结案签核在事发後四十八小时内完成。
第二案,摘要在事发後三十六小时内就送达。
越来越快。
快得像有人已经知道,哪一段不用留。
沈肇廷把资料收进两个资料夹。
一个是公用的,按规定归档。
另一个是私人的,只有他看得到。
他在资料夹标签上写了一个字。
「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