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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张书珩开始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初遇。
他错过了同学聚会,躲在朋友家不肯回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初遇来质问他时,他隔着门,冷着脸说“不想去”。
其实他想去的,想得发疯。
但他没法面对那个“玩弄”他的初遇。
和她待在同一个空间里,连呼x1都变得像吞咽玻璃渣一样困难。
还有那个雨天写在起雾玻璃上的“Iloveyou”。
原来也是戏言吗?
张书珩觉得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初遇发消息问他的志愿。
张书珩看着屏幕,最终还是没出息地把志愿改到了和她同一个城市。
明明都打算戒断了,明明发誓不再犯贱,可还是忍不住想离她近一点。
大学四年,张书珩强迫自己脱胎换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开始尝试社交,竞选学生会,坚持晨跑健身。他b着自己从那个胆小懦弱的壳子里走出来,不再做那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结巴。
他以为这样就能忘掉她,或者……变成一个如果不被Ai、至少不会被嘲笑的人。
大二那年,他听说初遇谈恋Ai了。
张书珩觉得自己应该心如止水,毕竟他从来都不是她的谁。
但他还是像个变态一样去了她的学校。
他看到了那个叫邵至恺的男生。
那张耀武扬威的脸让他没来由地生厌。
更让他理智崩断的是,他看到一个不是初遇的nV生,正亲热地挽着邵至恺。
那一刻,所有的克制都喂了狗。
他冲上去,像头疯狮子一样狠狠揍了邵至恺一顿,拳拳到r0U,直到对方求饶,然后趁着保安来之前跑了。
事后回想起来,张书珩觉得自己疯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他并不后悔。
他甚至有点隐秘的光荣。
因为他终于有勇气为了她挥拳头了,哪怕是以这种见不得光的方式。
心理医生曾建议他:“如果你实在忘不掉一个人,可以试着朝着她希望的样子去努力。”
张书珩恍然大悟。
初遇喜欢什么样的?
自信的、强大的、受欢迎的,像那个邵至恺一样油头粉面的。
于是,他开始“假扮”那个理想中的自己。
每当他感到彷徨、退缩的时候,他就会想:如果是初遇喜